200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2003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2003年版)》(以下简称“03范本”)更是将“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双信封评估法”作为范本中的三种评标方法。 有不少世界组织和国家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如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采购示范法、欧盟理事会有关招标采购的指令、世界银行贷款采购指南、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采购准则以及一些欧美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招标方应选定”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中标。 实行最低评标价法的优点显而易见: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微观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②合理适度的增加投标的竞争性,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提高经济效益;⑧有利于承包商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成本核算,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④有利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减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现象;⑤便于抓住入世机遇,尽早与国际市场接轨。根据“03范本”,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招标人应设有标底.标底的作用是业主对招标工程项目造价的预测或是控制标准,它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综合单价的形式编制,反映社会平均成本。工程造价“成本”区间的确定是最低评标价法的关键点和难点。投标中投标人既要以低标价参与竞争,又要殚精竭虑地分析业主的“成本价”,不得低于这条红线,因此,如何体现“成本”,让工程中标价格低得有“度”,同时又保证各投标报价的“竞争性”,这就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非常现实的一个问题。
为了合理确定项目施工个别成本,降低投标风险,可参考国际惯例.根据已完工及执行中的工程项目统汁资料及市场询价测算所得的成本和建立的企业定额为基础,考虑本企业的施工特点及专长、劳动生产率和技术装备水平,预测出本企业对投标工程项目的直接成本价。最后由决策层根据市场经营战略制定投标策略,在直接成本价的基础上,加上预期利润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种不可预见费.确定最终标价。
1.1 研究背景
追溯招标与投标的发展历史,西方发达国家利用招标投标的方式并以此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已走过了两个世纪的漫长历程。 第一个采用招标投标这种交易方式的国家是英国。1782年英国政府出于对自由市场的宏观调控,首先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入手,设立了文具公用局,作为负责政府部门所需要公用品采购的特别机构。继英国之后,世界上许多国家陆续成立了类似的专门机构,许多国家还立了法,通过专门的法律确定了招标采购及专职招标机构的重要地位。1809年,美国通过了第一部要求密封投标的法律。二战以来,招标投标影响不断扩大。相当多的国家进行深入研究与实践探索,认为招标不仅是服务,对规范行为、优化采购也意义重大,因此,招标投标变由一种交易过渡为政府强制行为。这一升华,使招投标在法律上得到了保证,于是招投标成为“政府采购”的代名词。随着世界多国的“政府采购”向超越国界的方向发展,便形成了国际招标投标。一些国家为实行跨国的“政府采购”都专门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与政策规定,明确规定并确认了招标投标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招标机构的法律地位。最为著名的美国《联邦政府采购法》明确一专职部门为联邦事务管理总署,美国联邦政府采购法由三部法典及其实施细则组成,详细规范了美国联邦政府的采购行为。信誉、透明度、竞争是美国采购制度的三大思想精髓。美国政府采购预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左右。因此,对其他国家产生了重要影响。欧洲共同体在政府采购上也建立了统一的招投标制度,法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等均以法律形式对政府采购的规则、程序、实施和招标机构作出了相应规定。韩国政府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国内项目国际招标法,即“政府关于调配及合同法”。招投标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经过了漫长的两个世纪,由简单到复杂、由自由到规范、由国内到国际,对世界区域经济和整体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际招标与投标的有效经验被引入我国,引起了经济理论界的重视,武汉大学余杭教授为首的一批学者,以敏锐的视角开始这一领域的研究与试验,国家给予了充分重视,国务院及时作出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在新中国历史上首次提出了招标与投标的概念。
1.2我国的招投标现状
1979年,建筑领域的招标与投标开始实施;1984年国家计委与有关部门联合颁布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1984年底,我国经贸部门相继设立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等专职机构;1985年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专职招标机构。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它不但能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
目前我们的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政企不分,行政干预多,部门和地方保护,市场和招标操作程序不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较差,过度竞争,中介组织不健全等现象。《招标投标法》正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来推行招标投标制度,以达到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提高公共采购效益和质量的目的。它的颁布是我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的重要里程碑,必将对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建设市场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并指导着招标投标制度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第2章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策略与技巧
2.1 基本概念
所谓招标投标是指采购人事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章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招标与投标是一对相互对应的范畴,相互对应存在。 招投标按照市场经济的属性在运行,市场经济有三大属性,即竞争机制、价值(格)规律和供需关系。我国现在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我国招投标有深刻的内涵:中国经济正处于转轨过程之中,但计划经济中的一些消极因素仍对我们的经济生活和观念产生影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招投标事业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中国市场与世界市场之间提供了服务,起到了桥梁、纽带和催化剂的作用。 我们的招投标大多是受政府委托的政府采购,其特点是数额较大和急需;大多属于国家新上、新增重大基建、技改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属于国家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决策一般依据产业政策、产品政策、工业布局以及近远期规划而确定。政府采购足以影响一国经济,世界各国均无例外。因此,招投标是在经济建设领域里的宏观调控。 从企业角度看,通过对工程项目或采购物资实行招标或参与投标,体现着企业自主经营,能充分运用经济手段为企业带来效益,可激发企业生产的积极性;从政府角度来看,招投标运作具有一整套详细、科学、规范的程序,对企业能起到约束与引导的作用,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起到行政约束的作用;从市场角度看,采购要遵守市场的法规,按招投标法去运作,公开、公平、公正有规则地竞争,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能得到锻炼和考验,以激励企业创名牌、提高信誉。 计划经济时期,是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进入市场经济,是运用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配置资源。市场经济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要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使市场主体在平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招投标充分运用了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作用。实现了时间的节约、资金的节约、劳动的节约,最终实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
招投标不仅伴随商品竞争与交换而发展,而且还将受到竞争规律的制约,受到社会制度和客观经济发展规律的制约,受到社会分工与生产力发展的制约。招投标事业的发展,最终取决于社会制度、经济结构和生产力的发展。
招投标方式是采购的基本方式,决定着招投标的竞争程度,也是防止不正当交易的重要手段。目前世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的采购法律、规则都规定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招投标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只确认两种招标方式,即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首要的是要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市场经济从无序的自由竞争向规范的有序竞争的转化过程中孕育了招标投标,在市场机制调节和政府推动下不断完善和发展。从国际上200多年招投标的发展过程来看,政府的推动起着关键的作用。各国政府陆续制定了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招投标法规,并强制推行,以在招投标的发展运行过程中强化制约机制。招投标法中规定某些类型的采购项目凡达到一定数额时必须通过招标进行,否则,采购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对采购单位规避招标、化整为零、该招不招、违规自招、自产自招的行为都要进行监督并追究法律责任。资格是从事某种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强制招标项目关系国计民生,为这些项目提供服务的机构或单位必须具备相当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为招投标业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资格审查对保障招标人的利益、促进招投标活动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在投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能证明资质和业绩情况的法定证明文件或其他资料,以确保资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招投标活动中,从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到签订合同,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则,这些程序和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能随意改变。一个完整的招投标过程,招标作为启始步骤,其程序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以后各个环节能否顺利进行,对整个招投标过程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投标文件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保密性处理,装袋、封口、盖章、传递等必须按要求办。开标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以避免投标与开标出现间隔,给不端行为造成可乘之机,确保文件的保密性。价格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核心,全部价格文件必须是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制作,不允许有任何改动,不能漏填。报价是企业综合素质的反映,根据企业自身的工艺水平、装备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信息水平等形成的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的供求状况,进行自我斟酌,填写价格文件,慎重报价,决不允许串标,决不允许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
评标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是确定中标人的必经程序。要组成一个由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人数规定5人以上单数,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要求专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专家从国家专家名册或招标机构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执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回避制度,与投标人有厉害关系的人应当回避,不得进入评委。评委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过程不得受外界干预。《招标投标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规范运作,确保评标的公证性。
评标的方法是运用评标标准评审,比较投标人的具体方法一般有三种:一、最低评标价法。根据评标标准确定的每一投标不同方面的货币数额,然后,将那些数额与投标价格放在一起比较。估值后价格(评标价)最低的投标可作为中选投标。二、打分法。根据评标标准确定的每一投标不同方面的得分,得分最高的投标即为最佳的投标,可作为中选投标。三、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即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即作为中选投标。
招标人根据评委的评标报告,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一般为1—3人)中最后确定中标人。在某种情况下,招标人也可直接授权评委根据专家的推荐排序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即应受合同的约束。中标人必须履行合同,不得部分履行、拒绝履行、履行迟延、虚假履行,不得撕毁合同,禁止转让合同。
2.2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策略与技巧
一般来讲,投标文件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即: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技术标书主要内容是工程施工的主要技术措施。商务标书主要内容是施工企业资质证明、投标报价、付款方式等,而投标报价是其中的核心内容。因此,能否作出合理报价是能否获取工程项目的重要前提,同时对施工企业追求经济效益和市场效益以及合理规避市场风险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内投标报价的费用组成与现行概(预)算文件中的费用构成基本一致,主要有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不可预见费等,但投标报价和工程概(预)算文件是有区别的。工程概(预)算文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尤其是各种费用的计算,必须按规定的费率进行,不得任意修改;而投标报价则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更能体现企业的实际水平。
投标商要想在投标中获胜,即中标得到承包工程,然后又要从承包工程中获取利润,就需要研究投标策略它包括投标策略和作价技巧。策略和技巧来自承包商的经验积累,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对实际情况的了解,同时也少不了决策能力和魄力。
2.2.1 投标报价的策略
首先,调整投标报价即调整投标策略首先应考虑本企业的主观条件,其中包括: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操作技术水平;机械设备能力;设计能力;对工程的熟悉程度和管理经验;竞争的激烈程度;器材设备的交货条件;得标承包后对今后本企业的影响;以往对类似工程的经验等。通过对以上各种因素的分析,大部分条件都能胜任或具有一定的优势,即可作出投标的判断。
其次,还需了解企业自身以外的各种客观因素,如:工程的全面情况;业主及其代理人(工程师)的基本情况;劳动力来源情况;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供应来源情况;专业分包;银行贷款利率;当地各项法规;如:企业法、合同法、劳动法、关税、外汇管理办法、工商管理条例和技术规范;竞争对手情况。对以上这些客观条件的了解,除了有些可以从招标文件上和业主对工程的介绍、勘察现场获取外还必须广泛调查研究、咨询和外交渠道获取。
当充分了解以上主客观情况后,对某一具体工程认为值得投标后,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投标策略,以达到有中标机会,今后又能赢利的目的。常见的投标策略有以下几种:靠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取胜;靠改进设计和缩短工期取胜;低利政策;加强索赔管理;着眼于发展;投标策略一经确定,就具体反映到作价上,作价有他自己的技巧,两者必须相辅相成。
在作价时,对什么工程定价应高,什么工程定价应低;在总价无多大出入出入的情况下,对那些单价应高,那些单价应低,都有一定的技巧。技巧运用的好坏,得法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可决定工程能否中标和赢利。因此,它是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下面是一些可供参考的做法:第一对施工条件差的工程、造价低的小型工程、自己施工上有一定专长的工程报价可高一些;而对于结构比较简单而工程量又较大的工程(如成批的住宅区和大量的土方工程等),短期能突击完成的工程,企业急需拿到任务以及投标竞争对手较多时,报价可低一些。
2.2.2 工程投标中的报价技巧
工程投标中的报价技巧是指在工程投标中为达到中标目的所采用的策略或技能。在现实的工程投标中,适当地运用报价技巧,对于施工单位能否中标并取得合理的利润,具有重要的影响。这里联系实际,介绍几种常用的报价技巧。
一、不平衡报价法该方法可以在不提高总报价的前提下,达到中标的目的。它通常是在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适当调整总报价内部各个部分的比例。采用这种报价方法时,应根据工程项目不同特点及施工条件等来选择报价策略。在以下三方面宜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方法:
(1)支付条件良好或能够早日结账的项目,其报价可适当降低。前者如政府项目或银行项目,后者如项目的开办费、场地平整及土方开挖等。
(2)预计工程量会不断增加的项目或设计图纸不明确的项目,单价可适当提高,这样在最终结算时可以多获利润;工程内容解说不清楚的项目或预计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其单价可适当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也会减少。
(3)任意项目,又叫暂定项目或可选择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因为这类项目要待开工后再由业主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以及由哪家承包商实施。如果工程只由一家承包商施工,对其中肯定要做的工程,其单价可高些,不一定做的则应低些。如果工程分标,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承包商施工时,应慎重考虑,不宜报高价,以免造成损失。
二、以退为进报价法当施工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发现有不明确的内容,并有可能据此索赔时,可以以退为进,通过报低价先争取中标,再寻找机会进行索赔。这样不仅能增加中标的机会,还可以获得合理的利润。值得注意的是:采用此种方法,要求施工单位有丰富的施工及索赔经验,这两点需同时兼备。
三、不同报价法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报价。投标报价时,不仅要考虑自身的优势和劣势,还要分析招标项目的不同特点,按工程的不同特点、类别、施工条件等来选择报价策略。
对于如下情况报价可低一些:施工条件好的工程,工作简单、工程量大而一般公司都可以做的工程,如地质条件较好的土石方工程;本公司急于进入某一市场,本公司在附近有工程,而本项目又可以利用该工程的设备、劳务,或在该地区面临工程结束,需转移劳动力和设备时;有条件短期突击完成的工程;投标对手多,竞争激烈的工程;开发商信誉良好的工程;支付工程款条件好的工程;有实力的大公司的工程。
对于如下情况报价可高一些:施工条件差及技术难度大的工程;专业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公司在这方面又有优势,如建核电站、建化工厂等;总价低的小工程;自己又不方便投标的工程;特殊的工程,如港口码头、地下开挖工程等;工期要求急的工程;资信欠佳的工程;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
四、暂定工程量的报价暂定工程量有三种:
第一种是业主规定了暂定工程量的分项目内容和暂定总价款,并规定所有投标人都须在总报价中加入这笔暂定金额,但由于分项工程量不很准确,允许将来按投标人所报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付款,因暂定总价款是固定的,对各投标人的总报价没有影响,所以其单价可适当提高。第二种是列出了暂定工程量的项目和数量,但并没有限制这些工程量的估算总价款,要求投标人既列出单价,也应按暂定项目的数量计算总价,当将来结算时,可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所报单价支付。处理这种情况,难度较大,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如果单价定得较高,将会增大总报价,影响竞争力和中标后的利润;如果单价定得较低,将来这类工程量加大,则会影响利润。如在大连的某座大厦的机电安装工程投标报价中,业主方就是采用了这种只列出暂定工程量的项目和数量,而未限制总价款的方法进行招标。本来中建某公司进入大连市场已有两年,凭着优质的服务,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和社会的认可,对该项目势在必得,但由于考虑不周,单价定的偏高,结果增大了总报价,导致竞标失败。第三种情况,只有暂定工程的一笔固定总金额,由业主确定。这种情况对投标报价没有实际影响。
五、多方案报价法这种方法是指对于一些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则要在充分估计投标风险的基础上,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
也就是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果某因素在按某种情况变动的条件下,报价可降低多少,由此可报出一个较低的价。这样可以降低总价,吸引业主。
六、增加建议方案有时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对原方案提出某些建议。
投标者这时应抓住机会,组织一批有经验的设计和施工人员对原招标文件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仔细研究,提出更为合理的方案,或者可以降低总造价或是缩短工期,以吸引业主,促成自己方案中标。如通过研究图纸,发现有明显不合理之处,可提出改进设计的建议和能确实降低造价的措施。在按原方案报价的同时,再按建议方案报价。但要注意建议方案不要写的太深入、具体,要保留方案的技术关键。同时要强调的是,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有很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七、突然降价法投标报价中各竞争对手往往在报价时采取迷惑对手的方法。
即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报出较高的价格,以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到快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价。采用这种方法时,一定要在准备投标报价的过程中考虑降价的幅度,在临近投标截止日期前,根据情报信息与分析判断,再做最后决策。
八、无利润投标法此方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分期建设的项目,先以低价获得首期项目,而后赢得机会创造第二期工程中的竞争优势,并在以后的实施中赚得利润。
2.某些施工企业其投标的目的不在于从当前的工程上获利,而是着眼于长远的发展。如为了开辟市场、掌握某种有发展前途的工程施工技术等。韩国LG电梯为了进入大连市场,在大连广电中心的电梯投标报价中,竟赠送建设单位四部电梯,可以说是“零报价”。
3.在一定的时期内,施工单位没有在建的工程,如果再不得标,就难以维护生存。所以,在报价中可能只要一定的管理费用,以维持公司的日常运转,渡过暂时的难关后,再图发展。
第3章 项目报价的分析与决策
3.1 项目分析
投标人要决策是否参加某项目工程的投标,首先要考虑当前状况和长远经营目标,其次要明确参加投标的目的,然后分析中标可能性的影响因素。
建筑市场是买方市场,投标报价的竞争异常激烈,投标人选择投标与否的余地非常小。一般情况下,只要接到招标人的投标邀请,承包人都会积极响应参加投标。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1)参加投标多,中标机会也多;2)经常参加投标,在公众面前出现的机会也多,能起到广告宣传的作用;3)通过参加投标,可以积累经验,掌握市场行情,了解竞争对手的惯用策略;4)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邀请,可能会损害自身的信誉,从而失去以后收到投标邀请的机会。当然,也有一种理论认为有实力的投标人应该从投标邀请中,选择那些中标概率高、风险小的项目投标,即争取“投一个、中一个、顺利履约一个”。这是一种理想状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很难实现。
投标人在收到投标邀请后,一般不采取拒绝态度,但有时投标人同时收到多个投标邀请,而投标报价资源有限,若不分轻重缓急地把投标资源平均分配,则每一个项目中标的概率都很低。这时投标人应针对各个项目的特点进行分析,合理分配投标资源,通过归纳总结和动态分析,判断出不同工程的最小最优投标资源投入量,再取舍投标项目。对于投入大量资源,中标概率仍极低的项目,应果断地放弃,以免投标资源的浪费。获得某工程项目招标的信息或者接到投标邀请函以后,建筑企业首先应考虑的问题是:是否参与投标?中标后是否有利可图?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对项目本身的情况(业主和评标方法)、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建筑企业自身的情况、竞争对手的情况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分析。在做出参与投标的决策以后,依然必须围绕着上述几个方面进行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工作,不断深化企业对这几点的认识,为以后投标报价决策打下基础。
3.1.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的分析
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项目本身的情况和项目环境。
1.调查分析招标项目自身的情况
(1)调查分析招标项目的一般情况。
1)工程的性质(国有、开发、民营)、规模(面积多少、层高多少)、发包范围(上建、安装、装饰);
2)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和水文资料,高温或寒冷时间、刮风或雨季时间、每年可施工时间;
3)施工场地的地形、地质、地下水位(是否降水)、交通运输、给排水(价格情况)、供电(价格情况)、通讯条件等情况;
4)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自有、贷款、拔款、集资等)和业主的资信(抗风险能力、法律意识、诚信)情况;
5)对购买器材和雇用普通工人有无限制条件,比如是否有必须采购当地某种建筑材料的规定或雇用当地工人的要求等;
6)对外国承包商和本国承包商有无差别待遇。比如:在标价上给本国承包商以优惠等。我公司现承建的苏丹工程项目为我国天燃气总公司委托独山子炼油厂援外项目,刚开始苏丹发包给本国企业(一个人工定额10美元)与给中国企业(一个人工定额仅6美元)条件不一样,导致中国企业因条件低不愿去苏丹,而苏丹企业工期质量又不如中国的企业,后来经过磋商,发包条件一样,我公司因有多年合作的信誉,选自.代做预算网 www.yusuanw.com 很快签下赴苏丹施工的任务。
7)工程价款支付,有无实物支付、支付时间、比例;
8)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资历和工作作风等。
(2)调查分析招标项目的投资情况。
1)该建设工程全部投资概算情况:
2)招标项目分标段情况;
3)参加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在历史上设计的同类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情况:
4)国内同期招标的同类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情况;
5)当地招标市场近期工程招标情况。
(3)分析招标文件。
除了对外部情况进行分析外,投标人还必须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必须吃透标书,弄清各项条款的内容及其内涵。对招标文件的研究,重点是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及工程量表。
1)工程的发包方式,招投标、议标;
2)报价的计算基础,人工费、直接费还是基础报价;
3)工程规模、质量和工期要求,达到多少万平方米、比定期工期提前多少天;
4)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占分多少、重点要写那部分;
5)合同当事人各方的义务、责任和所享有的合法权利等;
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支付条件及法律条款等:
7)工程必须遵循的规范、标准及对物资采购的要求等;
8)图纸、施工说明书及工程量表等等。
2.调查拟投项目的环境
投标之前,通过对宏观环境的调查,分析项目是否符合双方企业长期发展目标和经营宗旨,市场开拓前景如何,最后确定是否要在该地区发展。
项目环境是指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条件、自然条件、地方法规等对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有影响的各种宏观因素,其中,既要了解当地风土人情,管辖外来建筑企业承包工程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等,更要了解项目的机会成本以及直接影响项目本身成本的环境因素。
所谓项目的机会成本就是指除了该项目之外可能获得的其他项目的情况。只有把一个项目放到可能获得的一系列项目之中去比较才能够清楚地估量出其价值。这就需要我们对国家大政方针有很好的了解,能够从近期、中期、远期预测国家或投资开发企业要上哪些大的项目;了解列入国家规划或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有哪些,国资、外资、信贷资金的投放方面是哪些等等。其次,对各种投标渠道的建设项目从立项、土地征用、勘察设计到项目投标前期的全部信息都能够跟踪,能够通过设计单位或其他途径获得设计和概算,并对其进行分析。
所谓直接影响项目本身成本的环境因素是指影响投标报价的有关定额规定、取费标准、可能出台的调价因素等国家政策,以及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市场货源、供货渠道及价格、近中期走势预测分析,特别是新材料、新设备等市场因素。
如果是国外、边缘省份工程,还要调查更多的情况,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等方面,以最大限度避免风险。
(1)政治情况。
1)国外工程项目所在国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边缘省份项目有无优惠政策;
2)时局是否稳定,有无发生政变、暴动或内战的因素;
3)与邻国关系如何,有无发生边境冲突或封锁边界的可能;
4)与我国的双边关系如何。
(2)经济条件。
1)工程项目所在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和自然资源状况。
2)外汇储备情况及国际支付能力;
3)港口、铁路和公路运输以及航空交通与电信联络情况:
4)当地的科学技术水平。
(3)法律方面。
1)工程项目所在国的宪法;
2)与承包活动有关的经济法、工商企业法、建筑法、劳动、税法、金融法、外汇管理法、经济合同__法以及经济纠纷的仲裁程等;
3)民法和民事诉讼法:
4)移民法和外国人管理法。
(4)社会情况。
1)当地的风俗习惯;
2)居民的宗教信仰;
3)民族或部族间的关系;
4)工会的活动情况;
5)治安状况。
(5)自然条件。
1)工程所在国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
2)气象情况,包括气温、湿度、主导风向和风力、年降水量等;
3)地震、洪水、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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