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关于建筑工程造价中税金的税率计算的疑问 具体如下: 1、选自.代做预算网 www.yusuanw.com 营业税税额=应纳税营业额×适用税率,税率:3%;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3%; 以上费用折算成以不含税工程造价为计费基础,税金费率为: 县镇:3%×(1+5%+3%+2%)/[1-3%×(1+5%+3%+2%)]=3.41%(3.413%) 现在有一个疑问: 按照上面的文字表述,如果不含税工程造价为100万元的话, 2、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税额(3万元)×适用税率(市区7%、县镇5%、乡村1% )=2100元(按市区考虑); 4、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万元)×适用税率(2%)=600元。 也就是以不含税造价为基础计算的税率=3.36万元/100万元*100%=3.36%。 为此特地请教懂行的各位大侠,这是什么原因?为什么官方给出的计算公式要除以“[1-3%×(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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